建设工地 环境信用承诺书
施工单位名称 |
某某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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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283987983179 |
工地报建号 |
13u9814798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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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姓名 |
某某某 |
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|
123148761287361287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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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信用承诺类型 |
□环保主体责任承诺;□环境行政许可事项; □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资金补助;□其他环保申报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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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 诺 事 项 |
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,落实施工单位环保责任,降低因环境等因素造成的扬尘污染隐患和居民纠纷,确保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,本单位(或本人)自愿作出如下承诺: 一、严格遵守国家、市、区有关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和政策规定,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。 二、以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》、《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》等要求为依据,科学制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公示,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扬尘防治核查机制,安排专人负责扬尘防治事宜,及时记录、保存车辆进出、冲洗、洒水等环保台账。 三、建设施工应符合《文明施工标准》(DG/TJ 08-2102-2019 ),科学配置扬尘防治设施设备(高压冲洗设备、自动喷淋装置、雾炮车、洒水车等),依托技防措施开展绿色施工,并加强对噪声控制、光污染控制、强腐蚀性化学品等其他污染控制,防止对周边居民造成生活环境污染。 四、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:1、施工工地周边100%围挡;2、出入车辆100%冲洗;3、拆迁工地100%湿法作业;4、渣土车辆100%密闭运输;5、施工现场地面100%硬化;6、物料堆放100%覆盖。 五、遵守关于印发《上海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(沪建质安联〔2019〕208 号 )相关规定,安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官方 网站公示公告栏中最新公布的合格供应商提供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,须符合《上海市建筑施工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》,委托规范服务单位定期运维,及时记录相关台账,确保其正常使用;设备拆除、移动或停运须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或备案。 六、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后须确保稳定运行,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油烟监控系统联网,依据《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》定期审核监测数据,不超标排放;扬尘监测数据坚决不弄虚作假,不触犯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》。 七、不使用未上环保拍照的非道路机械,不使用非法渠道或不达标柴油。 八、同意本承诺向社会公开,并自觉接受政府、行业组织、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、社会公众、新闻舆论的监督。
法人代表或责任人(签字): 签名 单位(盖章) 盖章 2022年 06 月 29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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